主编单位:东莞年鉴编纂部
出版社:广东人民出版社
第一版年份:2016
一、《东莞年鉴》根据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“以县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、地方综合年鉴,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,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”的规定,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编纂。
二、《东莞年鉴》于2001年创刊,每年出版一卷。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主要记载2015年东莞市发生的大事要事、基本情况,力求客观、全面、系统地记述全市经济建设、社会建设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历程,为各级领导、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供地情服务,并为编修地方志书奠定基础。
三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正文采用分类编辑法,以类目、分目、条目组成主体,条目为基本形式,其标题以黑体字加“【】”表示。正文设“特载、东莞之最、总述、党政机关、民主党派·社会团体、人力资源·社会保障·民政事务、外事·侨务、莞台合作·莞港澳合作、区域合作·扶贫开发、法治、军事、城建·环保、交通·邮政业、信息服务业、园区经济、对外经济·口岸、农业、工业、商贸流通业、旅游业·餐饮业、金融业、财政·税务、经济管理、科学技术·社会科学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·卫生、社会生活、镇街、人物、大事记、附录”等类目。
四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采用全彩色印刷,配置丰富多彩的图片,形象生动、鲜明直观地体现东莞风采,以达到图文并茂的效果,增强信息量和观赏性。
五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的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,分别由各单位和各镇街提供。若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,使用时应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。
六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稿件作者署名,除“撰稿人员”栏目中刊列外,“特载”“附录”等类目正文的作者在标题下方标明,其他类目的作者则在条目文末标出。图片在该图片下方标明;未标出摄影人员的图片,均由撰稿单位提供。
七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配有双重检索系统。前有目录检索,后有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的主题索引,方便读者检索。
八、《东莞年鉴》2016年卷配置电子版,设置视频欣赏、背景音乐等,采用多媒体检索技术。
(来源:广东省数字方志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