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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毓黻
2017年12月27日 来源:《中国方志通鉴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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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毓黻】(1887—1962)又名毓绂,号静庵,斋名静晤室、千华山馆,辽宁辽阳人。民国5年(1916年)毕业于北京大学国文科。后曾任奉天省议会秘书、东北行政委员会秘书、辽宁省政府秘书长、辽宁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、伪满奉天公署参事官、奉天图书馆副馆长等。民国23年(1934年),任伪奉天通志馆总纂。民国25年(1936年),借赴日本考察之机逃至上海,先后任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、安徽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、东北大学史学教授兼文科研究所主任、中央大学文学院院长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。民国36年(1947年)辞职,任国史馆纂修、沈阳博物馆筹备委员会主任,后任教于沈阳东北大学、北京大学。1952年,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。金氏精于史学,著述繁富,编著有《渤海国志长编》《辽海丛书总目提要》《中国史》《中国史学史》《宋辽金史》《文溯阁四库全书书前提要》《明清内阁大库史料》(第一辑明代)及东北文献汇编《辽海丛书》。金氏对地方志的编纂和旧志辑佚也颇为用心,曾校印《辽东志》《全辽志》《全辽备考》等,皆收入其所编《辽海丛书》;辑出《大元一统志》15卷,并作考证、附录各1卷。在方志编纂方面,他曾于民国17年(1928年)总纂《长春县志》;民国23年(1934年),金氏在王树枬、吴廷燮等人帮助下,纂成《奉天通志》260卷首1卷,同年刊印。1956年,金氏在《新建设》杂志上发表《普修新地方志的拟议》一文,对方志的价值、新修地方志的内容和体例、新修志书篇目均有所论述,影响很大。关于志书体例,他认为新修地方志应以县市为主,采用表、传、志等体裁。关于志书篇目,他认为应以历史、地理、经济、政治、人文为序排编,先大事年表,次疆域、建置、地质、气象、自然灾害、工业、农业、商业、交通运输业、政治组织、一般行政、财政、教育、文化、司法、监察、社会、民族、宗教、人物,终于学术、文艺、古迹、文物,宜横则横,宜纵则纵,灵活应用,不拘一格。他还倡议组织全国学术界的力量普修地方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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